■得病自残就免罚?
新闻:9月10日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浙江温州街头,一老人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且违规安装雨棚。被交警拦停后,老人情绪激动,对交警破口大骂,并称自己得了癌症。随后他拿起头盔砸向交警,又用头盔把自己头部砸出血。考虑其身体状况,交警未进一步追究。
点评:得了癌症,就可以违法?自伤自残,就能够免罚?当然没这样的道理,更没这样的规定。问题是当事人是否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否则,“未进一步追究”的结果,无形中会“印证”其错误的认识。下次再被交警拦停,他会怎么做?事件的旁观者,又会怎么想?
前几天上海的一个案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一女子闯红灯后拒绝接受处罚,交警依法暂扣其车辆,女子爬上5楼天台寻短见。经过交警十多分钟的劝说,女子放弃了轻生念头。交警在其情绪稳定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执法应该人性化,但不能无原则地向违法让步。否则,谈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自行上台被劝离
新闻:9月10日澎湃新闻报道,9日晚间,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就网传“一学生开学典礼冲上演讲台一事”发布声明称,8日上午,武汉大学举行本科生开学典礼,新生代表发言后,一名未被选中代表新生发言的同学自行上台希望展示自己准备的演讲,工作人员及时对其进行了劝离,“学校不会追究该同学一时冲动的不理性行为责任”。
点评:对此,有网友表示,“让他说完也没有什么问题吧;这份勇气不是人人都有的”。
有勇气当然不算坏事,但无视规则就不同了。都这样展示自我、任性而为,公共秩序怎么维护?开学典礼还不得搞成集贸市场!武大处理得很好:既不上纲上线,也不放任纵容。希望这生动的“入学第一课”,能对这位新生有所启发。
■篡改原作属侵权
新闻:9月10日中新网客户端消息,今年8月,持续近4年的电影《九层妖塔》侵权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电影片方赔偿原著作者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这一结果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网友觉得侵权仅判赔5万元太少了。9日,“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刊发了本案主审法官冯刚对此的回应。
点评:这起案件的判赔数额不高,但对电影制片方的警示意义却不可谓不大。要知道,电影《九层妖塔》是取得了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改编权和摄制权的,其被判侵权的理由,是电影的故事内容和人物设置与原著大相径庭,侵害了小说原作者对该小说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拍摄电影不能歪曲、篡改原作——这个法则,电影制片方今后必须牢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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