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何健华
谢庆均是贺州市八步区公会镇的烟草大王,经营晒黄烟生意,为了开辟减免烟叶特产税的“绿色通道”,他通过糖衣炮弹将数位官员“拉下水”。近日,记者在贺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访时,得知4名受贿的相关官员和领导已受到了法律制裁,而谢庆均因犯行贿罪,也被判刑。
52万元打通减税“绿色通道”
2006年中旬,自治区审计厅对整个广西烟草系统进行审查,在审查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时,发现贺州市富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公司)减免了2000多万元的税费,区审计厅觉得其中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经过调查发现,富民公司的法人代表谢庆均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谢庆均经营晒黄烟生意,为何能享受减免特产税?办案人员随后调查谢庆均,经过一番斗智斗勇,谢庆均终于吐露真相,一个个贪官也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11月,富民公司的烟叶发生“烧包”+自然霉变),为了挽回损失,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谢庆均找到时任八步区农税局局长张有厚、公会镇财政所所长周雄商量,由张有厚、周雄两人具体操作为富民公司非法办理减免特产税。谢庆均承诺从每年减下的烟叶特产税中提成30%作为“好处费”给周雄和张有厚两人。
商定后,在没有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经周雄审核申报,2003年12月24日,张有厚签字同意富民公司2003年12月的烟叶特产税由原来的0.932元/公斤减到0.48元/公斤,2004年和2005年的烟叶特产税也由原来的0.932元/公斤减到0.6元/公斤。富民公司的晒黄烟特产税即按此非法程序所定额度获得减免。谢庆均为感谢周雄、张有厚的帮忙,先后分4次共送人民币52万元给周雄和张有厚,两人各获26万元。
数十万讨好烟草专卖局
2004年中秋节前某天,时任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卫国叫谢庆均到其办公室,给谢庆均一张写有南宁饭店账户的条子,说其已订购些月饼给烟草公司职工,让谢庆均按条子上面所列数额汇54300元过去。考虑到晒黄烟叶生意得到该公司的关照帮忙,谢庆均答应照办。
2004年9月17日,谢庆均汇了54300元现金给南宁饭店。几天后,卫国把一张金额为54300元的月饼发票给谢庆均,谢庆均将该发票拿到富民公司入账。2004年6月份某天,时任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卫国召集覃永高等人开会商议如何报销春节时拜年所开支的费用,在会上商定了由富民公司的谢庆均承担2003年卫国在南宁拜年时所购物品的费用6万元。会后,由烟草公司纪检组长覃永高电话通知谢庆均去其办公室,覃永高对谢庆均说公司有些费用不好报销,领导研究让谢庆均帮忙处理。谢庆均考虑到自己晒黄烟生意得到烟草公司的帮忙及以后有求于烟草公司,当场同意覃永高的要求。几天后,谢庆均将准备好的6万元现金拿到卫国的办公室,当着覃永高的面将钱交给卫国,卫国当即收下。而前一任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覃继亮也被谢庆均的“糖衣炮弹”击中,他因受贿20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对覃永高的起诉。卫国、覃继亮、周雄、张有厚4名受贿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烟草大王落网后,触动了相关部门的神经。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购晒黄烟叶等级标准》出台。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晒黄烟叶等级标准。
2008年2月2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谢庆均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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