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文件指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
文件提出了到2025年的行动目标,即: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文件还明确了与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任务要求。
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要求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文件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文件还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考核激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对记者表示,当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短板。比如农民收入比较低、农业劳动生产率也跟世界农业强国仍有较大差距等。其中,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定要补齐的短板。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差异更大,因此因地制宜,分梯次稳步推进,是从实际条件出发的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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