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是个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的一天!
因为在中国香港,发生了一件值得载入历史的大喜事——“叛国乱港”头目、祸害香港多年的“大毒瘤”黎智英,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香港警队国安处拘捕!
港媒报道中指出,今天一早,香港警方以勾结外国势力、涉嫌违反国安法拘捕黎智英等7人。除了黎智英外,被捕人士还包括黎智英的两名儿子黎见恩及黎耀恩、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及壹传媒动画公司总经理吴达光。
同时,香港警队向黎智英的助手马克·西蒙发出了通缉令!
另据报道,大批香港警员今早约9时55分抵达壹传媒总部大楼,进行搜查。
更值得欢呼雀跃的是,香港警队在通报中表示,除了黎智英等被捕的7人外,警方的行动仍然在进行中,还会有更多人被捕!
可以说,这是自香港国安法落地后最为重磅的一则消息!所涉人员身份之重大、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可谓史无前例,绝对够得上我们全体起立热烈鼓掌五分钟。
黎智英等人的落网,标志着横行香港多年的最大“乱港毒窝”终于被连根拔起!让人期盼已久的香港国安法这根如意金箍棒,也终于大显神威!
痛快!
当然,拘捕黎智英等乱港分子可不是图一时痛快!香港警队国安处是严格依据香港国安法进行执法。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香港国安法不具有溯及力,那为何黎智英会被拘捕?被捕的这些人又都是些什么货色?下一步这些人将面临何种处罚?有理哥带您逐一解读!
国安法落地后,黎智英触犯国安法的“七宗罪”
我们都知道,此前,72岁的黎智英已有五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对七项控罪。2019年的“修例风波”中,其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并煽惑他人参与香港终审法院外的未经批准集结。
但是,在香港国安法落地前,香港一直存在国家安全法律方面的漏洞,致使即便黎智英屡屡做出叛国乱港行为,都未能对他提起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诉讼,只能以香港现行法律对其进行检控。
香港国安法正式落地后,黎智英仍然不收手,多次试探并公然挑战国安法底线及权威。
根据媒体报道,此次黎智英被捕罪名为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涉及香港相关本地法律的串谋欺诈及煽动罪。而实际上,由于其在香港极端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中有着重要领导性作用,其个人及煽动他人进行的违反国安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犯”的状态中。归总起来,国安法落地后,黎智英至少涉嫌“七宗罪”:
第一罪:宣扬煽动反政府非法游行,对抗国安法出台
在港区国安法生效的6月30日当天,黎智英通过其掌控的《苹果日报》在脸书上发文,炒作香港“民主派人士”以个人身份发起“7.1游行”,不仅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路线,更持续蛊惑煽动市民进行非法游行。在其煽动下,大批乱港分子携带有港独口号的“光复旗”上街游行。
而黎智英更是冲锋在前,于当日带着马仔何俊仁、林卓庭,手举反动标语出现在非法集会现场,公然支持港独与反对国安法。
当天晚上,黎智英通知其他乱港派马仔,如胡志伟、李永达、黄浩铭、李卓人、林卓廷等人到家“聚餐”。事实上是继续谋划部署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乱港派的下一步破坏行动。
黎智英的以上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行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二罪:勾结外国势力,破坏“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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